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论断,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容,是对草原地位的充分肯定,丰富了生态文明的内涵,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草原工作的高度重视。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中央决定组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这是我国草原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是草原工作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标志着草原工作进入了新时代。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草原工作高度重视。
局领导亲自组织开展草原改革和保护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召开草原改革发展座谈会,推进《草原法》修订,参加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草原管理司在全面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的同时,积极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全面推进改革强化草原改革发展顶层设计落实机构改革任务,理顺草原行政管理体制。
2018年,按照《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原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转隶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成立了草原管理司,从此草原工作翻开了新的一页。一年来,草原司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局党组关于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机构改革和人员转隶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扎实有序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其间,按照局党组关于推进林草工作深度融合的要求,主动与局内相关司局和单位进行座谈交流、对接工作,推进草原工作尽快融入全局工作之中。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理清思路明确工作任务。局党组对草原工作高度重视,在确定2018年局领导重大问题调研选题时,张建龙局长提出把“草原改革和保护重大问题研究”作为自己当年重大研究课题之一。
为落实好张建龙局长的调研任务,草原司会同局办公室、规财司和经研中心,认真制定调研方案,起草调研提纲。2018年,局领导纷纷带队开展以草原改革和保护为主题的调研活动。
张建龙局长亲自赴青海、内蒙古和甘肃开展调研。其他局领导也分别带队赴西藏、四川、宁夏、河北、贵州等省(区)调研。
草原司和规财司、经研中心还组成调研组,分赴西藏、新疆、四川、云南、甘肃等省(区)开展调研。调研范围涉及10省(区)的39个县(市、旗)。各调研组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实地调查、走访牧户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草原改革和保护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听取基层干部和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研究进一步强化草原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组织开展座谈交流,热议草原改革发展大计。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12月3日,草原司与中国绿色时报社共同举办了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草原改革发展座谈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中国工程院院士任继周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回顾了改革开放40年来草原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从全国90%以上的草原不同程度退化,到如今全国草原生态总体改善。
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草原生态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得到显著加强,草原地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农牧民收入持续增加。草原生态保护工作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边疆稳定和民族团结、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作出了重大贡献。李树铭副局长对未来草原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持续深化草原改革,完善草原法规政策,推进草原生态修复,强化草原监督管理,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到2020年,确保实现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6%的目标,天然草原鲜草产量保持在10亿吨以上,重点天然草原牲畜超载率控制在10%以下,草原生态状况持续向好发展。任继周院士作为我国草业科学的奠基人之一、现代草业科学的开拓者,认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组建是大农业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的重要里程碑,草原事业正迎来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今后,要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思想的指导下,重点修复草地、家畜、人和谐发展的草原生态系统,让草原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更大贡献。来自草原管理部门、科研院所和企业的10多位专家代表分别回顾了草原工作各领域40年来的发展历程,并对今后进一步加强草原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完善政策法规全面落实草原生态补奖政策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促进草原生态恢复和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2011年,国务院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启动实施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2012年又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黑龙江等5个省,目前已覆盖了全国13个草原省(区)。
政策以落实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为重点,对实施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牧户给予禁牧每亩6元的补助和草畜平衡每亩1.5元的奖励。2016年,国务院决定继续实施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政策内容进一步优化,禁牧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7.5元,草畜平衡奖励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2011-2017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草原补奖资金1150亿元。
2018年中央安排资金187.6亿元用于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和绩效奖励。草原补奖政策实施8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草原生态加快恢复。
二是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减轻了天然草原放牧压力。三是农牧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
实践证明,草原补奖政策是一项社会认同、各界满意、群众称赞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启动《草原法》修订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2年底修订、2003年初施行以来,为加强草原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草原法》很多内容规定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急需进行修订完善。2018年9月,《草原法》修订工作被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二类项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对《草原法》修订工作十分重视,及时启动《草原法》修订工作。成立了《草原法》修订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草原司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等相关司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同时,成立修订起草小组,负责《草原法》修订的具体起草工作;成立《草原法》修订专家小组,指导修订工作,研究和论证有关专业和法律问题。强化资源保护推动草原生态持续好转加强草原执法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草原部门不断加大草原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资源违法行为,草原违法案件发案数量持续下降,草原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效果。2013-2017年,全国累计查处非法开垦草原、非法采集草原野生植物、非法临时占用草原、非法征收征用使用草原、买卖或者非法流转草原、违反草原禁牧休牧规定和违反草畜平衡规定等各类草原违法案件8.2万起。2012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各级草原执法部门加强草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2013-2017年共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400起,对其中43起重大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了公开通报,有力打击了草原违法犯罪行为。开展草原普法宣传。
为认真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6月部署开展了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组织各地以“依法保护草原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深入开展草原普法宣传活动。6月26日,联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和吴忠市政府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举办了草原普法宣传现场活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树铭出席活动并讲话。活动同期开展了送法进牧户、进企业、进校园“三进”活动,向基层草原执法人员、相关企业、农牧民发放了草原普法宣传材料,并提供了法律和技术咨询。
在2018年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中,各地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创新方式,深入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草原普法宣传活动,取得了很好的宣传效果。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普法宣传月活动期间,各省(区、市)共出动宣传车辆近7500台次、宣传人员3万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50万余份,悬挂横幅3万余条,张贴标语5万余条,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宣传2500余次,发送手机短信190万余条,举办各种法律培训班和普法讲座近2000场,培训人员3万余人次,解答群众咨询27万余人次,设立咨询站点800余个,受宣群众近300万人次。加强工程建设扎实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组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项目。
2018年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瞄准草原生态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重点任务,增强草原生态修复针对性,全面保护与修复草原植被系统。党的十八大以来,认真组织实施退牧还草、新一轮退耕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等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国家累计投入超过230亿元,完成草原围栏2.5亿亩,治理草原面积超过3亿亩。
工程实施范围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湖北、重庆、新疆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8年投入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近40亿元,下达草原围栏建设任务3107万亩,退化草原改良、人工饲草地建设等草原治理任务1230万亩,退耕还草任务109.8万亩。为让草原更具生机活力,工程建设中推进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通过草原围栏建设,推动草原禁牧休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确权承包等制度的落实,降低天然草原放牧压力;通过退化草原改良(补播)、人工种草、黑土滩治理、毒害草治理、石漠化治理和鼠虫害治理等措施,保护和修复草原植被,改善草原生态环境;通过配套舍饲棚圈、青贮窖、贮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草原的科学利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和草牧业经济效益。
2017年对100多个县(市、旗、团场)的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情况的地面监测调查结果表明,与非工程区相比,工程区内草原植被盖度平均高出15个百分点,植被高度平均高出48.1%,单位面积鲜草产量平均高出85%。监测结果充分证明,工程采取的各项措施是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通过工程的实施,工程区内植被逐步恢复,草原生态功能明显增强。
加强草原监测,及时掌握草原资源状况。底数准、情况清、趋势明,才能科学保护建设好草原,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我国从2005年起已连续13年组织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形成了一系列草原监测成果。在编制发布《2017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的基础上,2018年继续组织开展全国草原监测工作。
4月印发《2018年全国草原监测工作安排》,5月举办全国草原监测技术培训班,开展监测业务技术培训,对当年监测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开展牧草生长关键期动态监测。在草原牧草生长关键时段,开展草原动态监测工作,定期发布草原返青形势预测、草原返青状况、6-9月月度长势、草原枯黄及草原旱情监测报告,全面反映和评价全国草原重要物候期生长、生态状况,为科学指导草原管理、指导抗灾救灾等提供了及时准确的信息支持。
进行全年性综合分析评价。各地完成地面监测任务后,及时整理录入系统。经审核汇总,共收集6274个非工程样方数据、5633个工程样方数据、2346个固定监测点样方数据、7400份入户调查数据。
将地面监测和入户调查数据交给技术服务单位,结合遥感监测和信息技术等手段进行建模分析,测算出草原生产力、草畜平衡等关键数据结果,为起草2018年全国草原监测报告提供丰富全面的数据和信息支持。促进合理利用全面提升草原科学利用水平依法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及时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受理中心开通草原征收使用审核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完成草原征收使用审核行政许可承接工作,发布《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受理工程建设、矿藏开采征收使用草原(70公顷以上)行政许可的公告》与相关办事流程。
目前共办理了37起水利、水电、公路及光伏发电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收草原申请。启动《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明确修订的基本思路、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拟设立的主要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草原野生植物资源采集管理。
印发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18年甘草和麻黄草等草原野生植物采集计划的通知》,明确各地甘草、麻黄草等重要草原野生植物资源采集总量,科学设定资源采集上限,推动重要草原野生植物资源科学采集、有效监管与永续利用。总体看,新世纪以来我国草原保护建设工作不断加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来,草原生态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2017年,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5.3%,比2011年提高了4.3个百分点;重点天然草原平均牲畜超载率为11.3%,较2011年下降16.7个百分点;天然草原鲜草总产量连续7年超过10亿吨。
草原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增强,局部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国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恶化势头得到初步遏制。由于我国草原主要分布在干旱半干旱和高海拔地区,自然条件严酷,再加上草原工作底子薄、基础差,当前草原生态整体仍然较为脆弱,草原工作还面临着资源家底不清、保护与利用矛盾突出、投入严重不足、利用不够合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等问题。
下一步,草原工作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为根本目标,坚持保护优先、节约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基本方针,深入推进草原改革发展和林草工作融合,着力加强草原依法管理,大力开展草原生态修复,科学指导草原合理利用,促进草原地区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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